基本要求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。
(二)具有与履行应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、业务知识水平、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。
(三)学历: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。
(四)教师资格证:具有相应学科以及相应或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。
(五)普通话水平: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证书为二甲及以上证书、其他岗位为二乙及以上证书。
(六)工作经历:有从教经验且优秀者优先,无从教经验者,要求为2022、2023年高校毕业生,承诺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,且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。
(七)不得报考的情形:
1、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,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;
2、因违规补课等违反师德师风、职业道德被查处,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人员;
3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4、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(包括监委调查)的人员;
5、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;
6、法律、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